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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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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处、校企合作管理科工作职责

校企合作处工作职责:制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计划, 调研校企合作工作运行状况,完善校企合作的工作制度;协助专业(群)开拓高质量的校企合作单位、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搭建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同办学的合作平台,推进订单培养、 现代学徒制、混合所有制等办学模式的实施;协助专业(群)组建专业(群)指导委员会,推动专业(群)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协助专业(群)建设高水平的企业教师队伍,配合学校人事处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建 立企业兼职队伍的信息档案,参与对企业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估与鉴定;管理和审核合作协议书,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督促和检查;负责与政府、行业、企业以及兄弟院校校企合作事务的联系、协调与组织工作。

校企合作管理科工作职责:制定校企合作工作计划,调研校企合作运行状况,完善校企合作的工作制度;开拓高质量的校企合作单位、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协助专业搭建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同办学的合作平台;审核合作协议书,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督促和检查;负责与政府、行业、企业以及兄弟院校校企合作事务的联系、协调与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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