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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校企共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复核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05-28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共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做实做深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科学规划、合理使用产教融合型企业项目经费,持续培育孵化校企合作成果,现决定对2022-2023年共31个已立项的校企共育产教融合型企业项目进行复核(详见附件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复核要求

1.每年将针对前期已立项的校企共育产教融合型企业项目集中组织一次复核工作,复核范围全覆盖。

2.复核结果分为通过、警告和不通过。若结果为通过,则继续保留已立项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项目,可继续申报更高级别的项目和支持经费;若结果为警告,则需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视整改情况确定最终复核结果;若结果为不通过,则取消已立项的项目,同时无法继续申报更高级别的项目和支持经费。以上复核结果届时将同步发文。

材料要求

1.围绕《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共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方案(义工商院办〔202514号)中的建设指标,填报《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共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复核自评表》,条目式或清单式梳理项目立项后的校企合作成果,若有相关证明材料、图片素材等,则可附在表后。

2.请于622(周上午11校企合作联络员以学院为单位将《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共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复核自评表》书面盖章版报送至校企合作处(望道楼515,电子盖章PDF“学院+复核自评表”命名发送至邮箱ywiccxqhz@163.com

3.复核工作材料将作为下一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调整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报送。

联系人:陈汇文;联系方式:18368322806

附件:1.2022-2023年校企共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复核名单

          2.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共育产教融合型企复核自评表  


校企合作处

202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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